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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荡中发展——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纵横谈
发表日期:2009/2/24 10:00:33   阅读:2591次

                                                  束有春
  江苏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中华五千年文明史都能在江苏大地上得到印证。人们说江苏是一个文化大省,其依托的主要依据就是江苏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文化大省主要靠文物大省来支撑。江苏文物大省主要依据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江苏地面文物古迹多,地下文物埋藏丰富。经初步普查,全省地面文物点有近万处,目前已有2600多处被各级政府先后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有54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53处100多个点。最近,我省又遴选了80多处文物点上报国家文物局,作为我省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预备名单。二是馆藏文物丰富,馆藏精品多。全省现有馆藏文物近90万件,据2002年统计,馆藏一级文物1951件。其中国宝级21件,二级文物99749件,三级文物421192件,其藏品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国各大博物馆中名列前茅。三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多,大多具有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双重特点。全省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3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3座,另有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3处。无锡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南通市、连云港市等正积极做好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前期工作。另外,我省的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与全国兄弟省市相比,不仅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较早,而且兼具“物质的”与“非物质的”双重内容,除苏州古典园林与南京明孝陵外,非物质遗产中的“昆曲”与“古琴艺术”,都与我省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构成我省文物大省的众多要素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最具有代表性,它兼具了地面文物、地下文物遗存、馆藏文物遗存、馆藏文物以及“非物质的”等多重成份。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研究工作,将有利于全方位推动江苏文物大省建设,从而进一步促进文化大省建设。
    一、留住城市的“生命印记”
    什么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依据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我省拥有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由于国务院至今未出台一部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项法规,为了避免在经济快速发展情况下的城市文物资源遭受破坏,我省于2002年率先出台了《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通过立法,进一步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必须保护的内容,即:(一)城镇整体空间环境,包括古城格局、整体风貌、城镇空间环境等;(二)历史街区和地下文物埋藏区;(三)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以及有历史价值的古树名木、水系、村落、地貌遗迹等;(四)城镇历史演变、建制沿革以及特有的传统文艺、传统工艺、传统产业及民风民俗等口述及春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参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街区传统风貌、格局,及文物古迹的数量作了明确规定。名城名镇保护的内涵,既包含了地上的文化遗存,也包含了地下的文物资源;既强调了对一个个文物点的保护要求,更强调了对成片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的保护要求;既要注重有形的文物保护,又要注重对无形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的保护。纵观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历程,虽然起步早,但也经历了或正经历着一个艰苦努力、在激荡中寻求发展的历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只注重单体文物的保护,到注重历史街区、环境风貌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出现,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长期积累的结果。随着历史的发展,城市的“天际线”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区域不断被调整,城市的核心地带在历史的长河中,是动态的,而非静止的。因此,对于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区域把握,我们一定要立足于现实,同时又不要囿于现实;既要考虑到对目前已存街区的保护,同时又要考虑到对其展延地带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不仅仅是指几条街区、街区内的几处文物,同时也应包含城区边沿地带的历史文化遗存。近年来,我省的名城名镇保护工作,经历了一个由加对单体文物保护到注重历史街区、环境风貌保护的艰难历程。那种因所谓“城市建设”需要而动辄让文物“搬家”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以前,在文物部门曾流行着这样一句口头禅:“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直到拆除”。说的是文物部门对某一处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虽通过不懈努力,但最后还是免不了被拆除的命运。发生在一些城市的文物古迹被强行拆除“搬家”的现象,至今仍历历在目,使人记忆犹新。应该说,近年来,在我省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那种凭长官意志来摆布文物古迹命运的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如对江阴“刘氏兄弟故居”的保护,对南京明孝陵下马坊的保护等,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这里,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及社会各界的关注起了一定的作用。我要强调的是,在注重对名城名镇中单体文物保护的同时,注重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的保护,注重对城市传统格局及历史街区的保护,已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保护城市的“生命印记”,已愈来愈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声。如无锡市对东林书院的维修及环境整治;南京市对明城墙的维修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对南捕厅历史街区的整治;扬州市对汪氏小苑及东关街历史街区的维修整治,镇江市对昭关石塔及西津渡历史街区的整治,常州市对瞿秋白故居的维修及青果巷历史街区的整治等,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是由只注重申报过程及成果的获得,到明确了申报成功以后所肩负的保护责任。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相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申报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远远大于对作为一个单体的文物古迹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积极性。因为,“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城市的名片,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丰厚与否的综合反映。申报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为官一任的政绩,更关系到对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将会带来的作用。因此,各地往往对申报工作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直到获得申报的成功。但当人们沉浸在申报成功所带来的喜悦时,在鲜花的海洋和如潮的欢呼声中,又有几人会想到在这喜悦的背后,等待我们的将是一个更加神圣的责任。在一些地方,申报成功后,对如何做好城市建设中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并没有采取新的措施,仍一切按既定方针办,甚至出现了对一些重要历史街区进行大拆大建,大有摧枯拉朽之势。这种现象有时还漫延到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如南京市在明孝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以后,在人们还沉浸在“申遗”成功的欢呼声中,有关方面就启动了让明孝陵下马坊搬家的工程。这种重申报,轻保护的倾向,通过人大、政协及有关方面的努力,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深入宣传,已有所改变,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对申报成功所带来的保护责任已有清醒的认识,重申报更重保护,一些破坏文化资源的现象得到了及时扼制,一些重要的街区及文化遗存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是由只注重眼前利益的对文物资源的利用,到注重长远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是文物资源较为集中的地方,对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能够给城市的经济文化发展带来无限生机。但在名城资源利用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是科学的、合理的利用,还是掠夺式的、“充分”的利用这样一种质的区别。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历史留给后人的馈赠,我们的责任不仅是保护和利用,而是要能将其延续下去,使子孙后代永续利用。我省在名城文物资源利用问题上,部分城市曾存在着只顾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文物资源竭泽而渔、对历史街区大动手术的现象。文物保护的“十六字”方针中,强调“合理利用”,即已包含了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内涵。随着党中央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提出,文物资源如何做到合理的、可持续的利用,已再一次要求我们要在一个新的高度来重新提高认识。目前,“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已在文物资源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得到广泛宣传落实。
    四是由只注重有形文物资源的保护,到同时注重“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在《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中,强调要将城镇的历史演变、建制沿革以及特有的传统文艺、传统工艺、传统产业及民风民俗等口述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主要内容之一。这是我省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究竟要保些什么问题上做出的重要思考。重视有形文化资源保护,并且以有形文化资源多寡作为衡量一个城镇文化底蕴是否深厚的重要标尺,这是无可厚非的,同时也应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所在。随着昆曲、古琴艺术等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国家将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作为世纪之初的一项重要文化工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概括起来有四大门类:一是各种民俗文化,包括行业民俗、生活民俗、礼仪民俗、岁时民俗、信仰民俗等。二是民间文学艺术,包括民间故事、传说、谚语、方言、民间戏剧、民间音乐和舞蹈。三是传统民间工艺,包括绘画、雕版、陶艺、剪刻、编织印染、漆器、珠宝首饰、娱玩用具等。四是民间饮食文化,包括苏式菜系、维扬菜系以及各种地方特色菜肴等。这些传统的、民族民间的文化资源大都蕴藏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因此,随着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名城名镇所在地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来对待,并且已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在江苏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文联成立了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行普查和制定保护规划。在已经编制的有关名城名镇保护规划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作为专门内容来突出。
    五是由只注重对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的街区保护,到同时注重对一般城市中的历史街区的保护。江苏有13个省辖市,1201个乡镇,被列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的历史街区毕竟是只是少数。据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历史街区和老街50多处,有许多已遭到严重破坏,有的是名存实亡。同时,历史街区的保护模式过于单调,缺乏特色,加之多头管理、资金不足、法规不健全等,使一些传统街区正逐步丧失记忆,变得千篇一律。在《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中,对在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工程建设与“在其他城市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工程建设,在审批权限上作了不同程度的规定,虽对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文化街区无不妥之处,但对一些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将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既然均为“历史文化街区”,无论其处所是否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内,在法律上应一视同仁,而不应有所偏颇。但毕竟我们的法律在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上,已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一步。与此同时,江苏省人大、省政协及有关方面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十分重视,不断组织人员深入一线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使历史文化街区被破坏的现象开始得到扭转。
    六是由只注重依靠政府单边力量投入,到注重吸引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在文物维修保护中,我们历来高举政府投入为主的大旗,但同时十分注重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事业的行列中来。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五纳入”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文化经济政策,加大了对文物事业的投入。与此同时,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下,社会各界关注文物事业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企业、事业、个体等出资维修文物的现象屡见不鲜,过去那种一味依靠政府投入的“单边行动”已逐步得到改变。
    纵观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发展历程,是经历了一个由开始的几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发展到现在已拥有数十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历程;经历了一个由缺少专门的法律维护,到《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及《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诞生的过程;经历了一个只重视名城名镇的“桂冠”与荣誉,到责任大于荣誉的思想认识变过程;经历了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缺乏专项保护经费,到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经历了一个视文物工作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为某一主管部门的事,仅靠几个人的奔走呼号,到全社会都来关心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的过程。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系列的转变,江苏全省的文物古迹才得到了较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生命印记”才得到了更好的保存。
    二、凝聚城市的“人文精神”
    江苏文物保护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的开展,与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分不开,与各级党政部门的关心与投入更是分不开。为了加强对全省文物事业的领导,江苏省文物局已经正式组建成立。随着省文化经济政策的出台,全省的文物事业费已由原来的每年几百万元调整到每年近2000万元。政策上的优惠,组织上的健全,经费上的进一步保障,为全省文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所在地的政府,对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事业的投入也进一步加大,使许多文物古迹暨历史街区得到了有效整治。下面,我们将通过部分城市的情况来说明。
    南京市:自1990年至2000年间,政府投入资金近1.5亿元,用于陵区内的文物维修保护。2002年上半年,为明孝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并迎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检查验收,政府又投入4000万元用于环境整治。2003年7月明孝陵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为加强对包括明孝陵在内的中山陵地区的环境保护,南京市政府拟投入10亿元,动迁陵区内的3000多户居民和19家企业。南京明城墙是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标志,对明城墙的维修保护投入,是南京市财政投入的重点之一。近几年来,由南京市城墙管理处负责组织维修的城墙包括:集庆门段、前湖段、石头城段、中山门段、月牙湖段、玄武湖段、西长干巷段、神策门瓮墙段、红土山墙段等,市财政投入的维修经费达到11721万元。另外,狮子山段、武定门段、东水关段、小桃园段、绣球公园段明城墙的维修,由城墙所在地的区政府投入,其维修经费亦达数千万元。为了加强对位于南京市城南的南捕厅历史街区的保护,在一期工程甘熙故居的维修保护中,就运迁了99户居民和3个企业。这项工程除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国家计委投入200万元外,南京市政府从城市维修保护费中安排了2500万元,同时,市财政又投入380万元用于甘熙故居的文物陈列、复制及征集工作,甘熙故居现已作为南京市民俗博物馆形式对外开放。南捕厅历史街区二期工程将计划动迁400多户居民,市政府的投入将会更大。
    镇江市:2002年至2003年,市财政投入450万元用于焦山碑林博物馆的全面维修;2004年,为做好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镇江英国领事馆的环境保护,同时为做好镇江博物馆新展厅建设,市财政投入2700万元,文化部门投入800万元。另外,镇江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西津渡历史街区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张云鹏故居维修保护,均由企业和个人出资。镇江市人大、政协、宗教、建设、学校等部门也纷纷筹款,投入到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列。
    苏州市:仅2003年度,市区用于文物维修的总投入高达12000万元,其中市财政直接投入达5600万元,比2002年增长65%。全市一大批古建筑得到了及时维修,其中由房管部门投资维修的达1780万元,而社会资金投入古建筑保护的资金亦已超过4000万元。为迎接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的召开,市财政用于名城保护维修的费用已达数亿元。
    常州市:近几年来,先后投入近千万元,动迁居民近百户,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保护。尤其是对瞿秋白、张太雷、洪亮吉、吕思勉、刘国钧等名我故居及纪念馆的维修,投资达1000多万元,其中刘国钧后裔出资300多万元用于刘国钧故居的维修。另外,常州市建设局及市政府管理处出资1?郾2亿元对西瀛里明城墙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维修和整治;常州市人防办近期将投资上亿元对前后北岸历史街区全面维修保护,目前已进入方案论证阶段。在现代名人馆的建设上,常州市政府先后投入1500多万元修建了刘海粟美术馆、吴青霞艺术馆、屠一道根艺馆等。
    扬州市:近三年来,扬州市投入近6000万元,用于对个园、文峰塔、朱自清故居、两淮盐运使司衙署、准提持寺、长生寺阁、吴道台宅第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2000年,市财政约投入1500万元用于东关街历史街区第一期保护整治工程,在该项工程中,国家建设部也拨款250万元。东关街历史街区第二期保护整治工程即将开始,市财政又将进行相当的投入。
    淮安市:自2000年以来,市财政每年从城市维护费中安排150万元,用于文物古迹的维修和文物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全市近年来,用于文物古迹保护的资金达5000多万元,20多处文物古迹得到了维修,其中典型的如明清时期的总督漕运公署旧址的保护、淮安府署的维修等,另外,市政府将投资1个亿,用于清江文庙——慈云寺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
    无锡市:该市虽尚未正式列入历史文化名城行列,但近几年来,市财政及有关方面用于城市历史街区及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已远远超过了有些历史文化名城。近三年来,无锡市对薛福成故居、东林书院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对文渊坊历史街区、荣巷历史街区、惠山古镇历史街区等的整治,涉及到对12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累计投资总额达4.5亿元,维修之多、经费投入力度之大,在无锡地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历史文化名城中大量文物古迹的维修和历史街区的保护,使城市的历史生命力得以焕发,城市的精神得以凝聚,城市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得到大大改善。文物古迹、历史街区正成为推动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卖点、亮点,正成为加强国民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基地。西方有一位哲人曾说过:人类假如想要看到自己的渺小,并不需要仰视繁星密布的无垠苍穹,只要看一看在我们之前几千年就存在过、繁荣过,更激发了后来者的昂扬激情和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并且为努力传承灿烂的古文化、创造新的文化去走向未来。我们正是通过对大量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欣赏,实现了“古”与“今”的对话,使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这种辉映我们可以从文物古迹得到合理利用方面得到阐明。
    第一,依托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构筑市民休闲家园。南京市在对明城墙的维修保护中,协调做好环境整治工作,以城墙为背景,构筑了一处处城墙公园和一个个市民广场,为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了重要场所。当我们来到苏州观前街、山塘街,来到扬州东圈门、无锡文渊坊等历史街区,都会有一种思接千古的感觉。
    第二、依托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开辟博物馆纪念馆。我省博物馆事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中国博物馆事业百年历史,是从南通博物苑开始。但我省有许多博物馆、纪念馆,其初并不是作为博物馆来进行设计定位的,而大都是利用已有文物古迹进行陈列展示,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这其中有的是名人故居,有的是古建筑等。南京明城垣史博物馆就是利用台城段明城墙精构而成,南京渡江胜利纪念馆也是合理利用挹江门段城墙。它如南京民俗博物馆、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梅园新村纪念馆、无锡钱钟书故居、常州博物馆、扬州八怪纪念馆、海安博物馆等等,无不如此。这些博物馆纪念馆大都处在历史文化氛围浓厚的历史街区或历史地段内。
    第三、依托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发展旅游业和贸易业。我省旅游业资源十分丰富,而在其中占大头的是依托文物景点构成旅游热点、热线。仅就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区部分而言,文物景点及历史街区在旅游业及贸易业中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项目所无法比拟的。南京的夫子庙、高淳的淳溪老街、苏州的观前街、无锡的文渊坊历史街区、扬州的东关街,以及江南水乡古镇如周庄、同里、 直等,其旅游贸易业的发展等,都与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紧密相联。
    第四、依托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推动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文化是城市文化中的一项新型内容,是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近几年来,随着政府对社区文化的重视,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唱响了主角。随着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免费开放,全省有许多博物馆纪念馆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向社会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历史街区所在的社区,更是利用这种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来从事社区文化建设。
    我省不少地方由于政府认识上的提高,将做好对重要文物古迹的维修及历史街区的整治,视同是在建设一项文化标志性工程。当一幢幢摩天大厦在现代都市拔地而起的时候,当千年沉睡的小镇与高速公路接轨的时候,人们已愈来愈迫切地认识到,要给“历史”这位老人以更多的关注,给它留下更多的生存空间。因为,历史是我们的昨天,我们的今天,也正是明天的历史。正是通过这种历史的空间链接,使我们触摸到历史的脉搏,寻觅到了历史的踪迹,找到了我们的精神家园。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正是为了在这熙熙攘攘的尘嚣世界里,凝聚起城市的人文精神,这种城市人文精神,是一种浓缩了的中华民族精神,它在推动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中,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走出名城保护的“围城”怪圈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的综合反映,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说到底就是做好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在全球化的今天,历史文化资源的功能已超越传统意义上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其功能已在膨胀。在政治上,它能代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形象;在精神上,它是立国、建省、强市的文脉;在社会生活上,它已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经济文化建设做出贡献。正因为此,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已在不断丰富,外延也在不断扩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1.由注重宫廷及上流社会遗产向同时注重民间遗产方向发展;2.由注重城市遗产向同时注重边缘地区遗产方向发展;3.由注重主体民族遗产向同时注重少数民族遗产方向发展;4.由注重有形遗产向同时注重无形遗产方向发展;5.由注重民俗遗产向同时注重产业性遗产方向发展;6.由注重历史、美学意义上的遗产向同时注重更为广泛的人文科学、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意义上的遗产方向发展;7.由注重单体遗产向同时注重遗产群、文化景观、历史环境方向发展;8.由单一注重文化遗产向同时注重反映人地关系文化和自然复合型遗产方向发展。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仍然面临着来自诸方面的破坏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盗掘古墓葬古遗址、贩卖走私文物等犯罪现象仍十分严重;二是因政府开展的大规模工程项目导致的文物破坏和古城风貌的丧失;三是大规模旅游业的发展给文物资源保护造成巨大的压力;四是外来文化及城市快速现代化进程中,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在不断遭到吞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经受着来自内外的一“硬”一“软”的双重夹击。
    我们似乎要认识一下中国的城市。与欧洲等城市的经济特征不同,中国古代城市有两大特征,一是城市职能上的政治文化性,二是城市建设的规划性。中国城市的建设融入了传统儒家思想,同时又融入了阴阳风水理念,城市建筑布局讲究“居中不偏”、“不正不威”,讲究轴对称。中国城市的经济特征虽然在宋以后有了发展,但一直到清末,中国城市的特征仍然是以政治文化为主。城市本身就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中最宝贵的部分,一座城市就是一部生动的历史教科书。建国初期,梁思成先生曾提出过“保护旧城,另建新城”的方针,当时惜未能实行。世界上一些国家如意大利的罗马、威尼斯、法国的巴黎等古城的保护,基本上也是这种思路,而不是采取“摊大饼”式的旧城改造。在现代城市中,诞生了一个颇具革命意味的组织——“老城改造拆迁办公室”,简称“拆迁办”。一时间,人们发现,在自己熟悉的这座城市,居民墙上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就是“拆”字,走进一座文化古城,往往更像走进一个大的工地。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文物资源暨历史街区保护,成了新时期“城市斗争”的焦点。于是乎,有些人开始视“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为累赘,视文物古迹、历史街区为城市建设的绊脚石,申报名城时的热情与保护名城的心态反差成天壤之别,“后悔”之情溢于言表。在南京,有些人甚至认为,南京城墙阻碍了南京城市的发展,要在明城墙上不断地“穿洞”。有些地方则采取“先斩后奏”的方式,强行拆毁文物古迹。发生在南京市的“陶林二公祠”被拆、泰州王氏住宅部分建筑被毁等事件,已经将这种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演绎到了白炽化程度。有些人甚至认为:文物部门不开展工作,就是对城市建设的支持。一些忠诚党的文物事业的同志,经常得到的是白眼和训斥。
    历史文化名城果真是一个“围城”吗?申报成功之前,所在地城市是拼命地去努力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有时甚至要去疏通关系,力争挤入名城名镇行列。但被戴上名城名镇桂冠后,有的城市也为不能大刀阔斧、一马平川地开展新一轮城市建设而苦恼,名城的桂冠成了紧箍咒。但历史文化名城毕竟不是“围城”,想进城,得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要出城,也只有在这个城市的文物资源保护被亮“黄牌”之后,直至“红牌”出局。现阶段,我国10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还没有一个被“红牌”出局的。我省的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尽管有些城市存在不少问题,老街风貌破坏现象严重,但因管理措施不到位,至今还没有一个是被“黄牌”警告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特定性要求我们,要以积极的姿态,走出思想认识上的“围城”误区,冲破“围城”怪圈,全心全意做好名城名镇保护工作。根据已有经验,针对目前全省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做好“七个坚持”。
    (一)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抓好有关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实工作。就我省而言,从单体的文物保护,到整体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都有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去落实。在做好对历史街区风貌保护及区域控制的同时,对依法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历史街区内的拟建项目,要作出严格的审定,使之与历史街区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风貌协调。
    (二)坚持文物工作“五纳入”,明确政府在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中的责任。要将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作为考核政府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主要领导政绩如何,不能光看GDP总量,更要看它的这些业绩是否以牺牲历史文化资源为代价。衡量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的领导业绩,只有是实现了现代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双赢”,才能称得上是合格的。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制定及修订,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依照《文物保护法》及《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我省七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及第一批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同步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之中。另外,苏州市、扬州市、常熟市、直镇、同里镇等城镇还编制了古城镇控制性详规和保护整治规划。在这些规划中,有的已充分体现了对文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指导思想,但还不充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要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协调衔接,要体现人居环境改善与对历史资源保护互利的原则,体现重点区域重点控制、重点管理的原则。在保护方式上,走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路子,整体保护古城格局和轮廓,重点保护现存文物古迹特别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代表性建筑及其原生环境,保护好城市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延续城市的文脉,最大限度地留住城市的生命印记和历史信息,使传统与现代之间达到和谐协调,交相辉映。
    (四)坚持走全民参与之路,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督察机制。要组成由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组成的检查团,定期对文物暨历史文化街区、老街区的保护工作进行巡回督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所在地,要成立名城名镇保护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有政府职能部门参加,但更多的是来自社会各界的成员。同时要借助媒体及高等院校的力量,做好对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的研究、宣传与监督。
    (五)坚持建立名城名镇保护公示制度,树立名城名镇保护忧患意识。要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取消终身制。对一些历史风貌破坏严重的城镇,要实行称号降级或取消制度,将其列入濒危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开绿灯,更要学会亮“黄牌”、亮“红牌”,使那种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的现象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六)坚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克服只注重保护物质遗存的认识误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只停留在一个个具体的物质形态上,那么,一旦城市的历史文脉、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就会被割断,物质形态的文化遗存也将沦为“文化孤岛”,缺乏生命力。因此,在名城名镇保护工作中,要同时唱响“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两台戏。也只有当我们充分注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们的名城名镇保护工作才算是完整的、科学的。
    (七)坚持投入“多元化”,调动民间力量加入名城名镇保护行列。运用民间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这是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在法国,由国家管理的重点文物古迹不足5%。在英国,民间文物保护组织有“古建筑保护协会”、“古迹协会”、“不列颠考古委员会”、“维多利亚协会”等,凡涉及登录建筑的拆除、重建或改造,英国地方当局必须征求民间保护组织的意见,且作为处理问题的主要依据。“我们的意大利”是意大利保护古文化的一个民间团体,有200多个分会,会员达2万余人,在政府有关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宣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在高举“政府保护为主”这面大旗的同时,在民间力量保护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经验,但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去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新体制。在“政府”与“民间”两条途径中,仍可采用第三条途径,即通过对文物资源及历史文化街区的自身经营收入,以支持文化遗产及名城名镇保护事业的发展。我们只有靠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合力作用,文物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道路才愈走愈宽广。
    文物资源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重要因素,一座城市、一处文化遗存,它凝聚了创造者的智慧和心血,更渗透着后来者的辛勤和汗水。对于先人留下的文化财富,后来者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要保护好它,使之延年益寿。从这种意义上说,文物及历史街区的保护任务是历代人都要面临的。因此,我们常常在一座城市、在一处建筑如桥梁塔寺中,能够读到宋,能够读到元,也能够读到明清;能够读到中国传统文化,也能够读到西方文化。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数十万年的人类发展史,其物质载体因人为的和自然的种种因素,损毁惨重,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只是“大浪淘沙”后的余响。但在历史创痛的背后,我们还是读到了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精神,正是靠了这种精神,才使后来者能够真切地触摸到历史。纵观我国历史,历代不乏对前人创造的文化财富和文化遗存进行保护者,但真正肩负起保护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使命的,应是新一代炎黄子孙。
                                                                        (作者系江苏省文物局文物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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