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法的探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引导保护在各种矛盾的平衡中向好的方向发展.一直是我们不懈努力的目标。近些年来,市规划委在市委、市政府的上,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鼓励下,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是在保护规划的编制方面,我们通过大量的研究和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摸索出相对成熟的工作模式和规模编制方法,基本建立了结构明晰的保护框架,为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l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的背景 l.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北京是世界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和快速发展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旧城改造中,如何正确处理城市发展和名城保护的关系,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近些年来,名城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0年5月,市政府在申奥的关键阶段做出决定,拨出3. 3亿元专款用于近百项文物古迹的抢修。这一决策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保护文化古都,展现名城风貌,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和长远的意义。同时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要求的具体措施。 2001年2月1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阁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指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坚持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关系,保持和发扬古都风貌,初步形成既保持古都风貌、又富有现代气息的城市风格。”工作的重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突出保护重点、整治恢复部分历史文化景观、加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 2002年1月30日。江泽民同志在视察北京工作时强调:“要按照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在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努力使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浑然一体、交相辉映,向世界展示北京这座世界名城文化悠久、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国际太都市的崭新面貌。” l .2保护规划工作面临挑战 虽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在全球化背景下,城市各方面发展迅猛,建设量巨大,情况纷繁而复杂,保护形势不容乐观,规划工作面临了空前的挑战。 “改革开放后,北京文物保护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对单体文物建筑进行抢救和修缮,未能形成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名城的整体保护。”“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旧城改造的推进,一些超高层、大体量建筑物在城市中心区无序出现,构成北京城市格局和传统风貌的一些街区、四合院建筑部分被拆除,严重破坏了旧城历史文化特色的保护和延续。”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怀和帮助下。积极开展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2.保护规划理念和体系的形成 2 .l保护规划理念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一直高度重视,积极探索首都建设和古都保护的新途径。总体来看,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认识是逐步提高、深化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护意识的提高。保护观念在全社会已基本形成了共识;另一方面,是保护认识水平的提高。从对单一文物的保护已发展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再到对城市整体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在空间形态上从对一点一地的保护,发展为点、线、面结合的系统性保护;在文化属性上从重视公建到民居,从物质遗产到非物质遗产,保护内涵不断拓展。 建国初期,城市规划高度评价了北京在都市建设及建筑艺术上的杰出成就,同时指出了它的历史局限性,提出既要保护叉要改造的原则。1954年的《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中指出:“在改建首都时应当从历史形成的城市基础出发。既保留和发展台乎需要的风格和优点,又要打破旧的格局所给我们的限制和束缚,改造和拆除那些妨害城市发展和不适于人民需要的部分使它成为适应集体主义生活方式和社会主义的城市。” 经过四十多年的实践和总结,保护的理念不断发展和深化。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中指出:“北京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建设要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明确提出:要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三个层面致力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多年来。北京基本遵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的要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 .2保护规划的体系和层次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认识水平的提高,对历史文化名城特别是旧城保护的重要性已有共识,名城保护的规划工作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巳基本形成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三个层次的保护规划体系。围绕这个体系,我们傲了大量的完善和落实工作。编制的保护规划已基本建立了结构明晰的保护框架,并在不断地深入和拓展。 3保护规划编制的内窖 3 .1文物保护单位酌保护 1加强文物建筑普查工作。 目前北京已形成国家、市、区县三级文物保护体系。建国以来,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市范围的文物普查工作,陆续公布了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北京文物资源总量为3550处,文物建筑200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 其中,世界文化遗产5处:教宫、长城、北京猿人遗迹、颐和园、天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34处;区、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517处;区、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暂保单位246处;普查登记在册文物2523处。全市文物资源总计3550处。 2不为加大文物建筑保养和修缮力度,极大地改善了文物保护单位物保护状况。 2002年开始实施的“3.3亿工程”,极大地缓解了历史欠账,一批文物得到抢救和保护。使历代帝王庙、后门桥、莲花池、钟鼓楼、万寿寺、五塔寺、先农坛、法海寺、东堂、古观象台等一批文物建筑得到抢修,基本缓解了北京市地面文物建筑几十年来存在的年久失修、隐患严重的矛盾,为合理利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同时,调动了各方面保护和利用文物的积极性,各有关方面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增长,尤其是各区县政府的投人力度加大。仅圆明园遗址、东皇城根遗址、历代帝王庙、法海寺、承恩寺等项目投人的环境整治及文物修缮经费就超过6亿元。 由于“3 .3亿工程”与整治城市环境、改善历史街区的工作紧密结合,增加了古都的文化内涵。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建设了莲化池遗址公园、皇城根遗址公园、圆明园遗址公园;阜景传统文化街的历史面貌已初步展现;历代帝王庙、白塔寺将在今年完成修缮;中轴线的鼓楼、火神庙、普渡寺、永定门城楼等也将陆续修缮或复建;其它一些倍受关注的古迹也将得到抢修开放,如纪晓岚故居、万寿寺、宛平城、团河行官、十三陵德陵、古北口和司马台长城等。 近百项文物古迹的抢修及其周边环境的改善,使北京恢复了部分历史景观,增加了文化活动场所。开辟了新的景点,社会舆论反应热烈,广大市民积极支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重视考古勘探与发掘。 公布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使全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达到50处。 重视并加强城市考古工作。要配合城市道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北京城市发展历史的考古调查,要特别注意对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城市遗址、遗迹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3 .1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和升级工作。 文物保护单位是反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文化传统的基本要素。一方面要做好现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另一方面,要继续挖掘和增加文物保护单位,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和升级工作。 目前.市文物部门正级文物保护单位。 3 .2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可缺少的内容。 l.北京第一批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20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规划部门会同文物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并已收到了市政府的批复。该规划的原则是: (1)要根据其性质与特点,保护该街区的整体风貌。 (2)要保护街区的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3)要采取“微循环式”的改造模式,循序渐进、逐步改善。 (4)要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及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5)要积扳鼓励公众参与。 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总用地面积为1038公顷.约占旧城总面积的17%。其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区内: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前街,地安门内大街,文津街,五四大街,陟山门街;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什刹海地区,国子监地区,阜城门内大街,东交民巷;有4片分布在外城:大栅栏,鲜鱼口地区,东、西琉璃厂。 该规划强调以“院落”为基本保护与更新单位,对保护区内的建筑保护和更新分为六类进行规划管理:文物类建筑、保护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更新类建筑、沿街整饰类建筑。对保护区内的用地性质变更、人口疏散、道路调整、市政设施改善、环境绿化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原则、对策和措施。 2.第二批1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2002年,市规划、文物部门叉进一步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又在旧城内继续补充历史风貌较完整、历史遗存较集中和对旧城整体保护有较大影响的片区进行保护。包括旧城区范围内的皇城、北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等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 在旧城外市域范围提出十片保护区.包括:海淀区西郊清代皇家园林;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石景山区模式口;门头沟区三家店村、川底下村;延庆县岔道城、榆林堡;密云县古北口老城、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县焦庄户。 (1)北京皇城保护规划。 皇城的规划范围为东至东皇城根,南至东、西长安街,西至西黄城根、灵境胡同、府右街,北至平安大街。规划占地面积约6 .8平方公里。 规划确定了整体保护与分层次控制、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相结合等规划原则,从土地使用功能调整、文保单位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城韩、城墙、坛墙、水系、绿地、道路和胡同体系、建筑高度控制、市政规划设施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更新方式和环境整治实施建议。通过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的整治和更新,逐步向皇城外疏导人口,以维护皇城的传统空间格局。 保护规划提出的皇城环境整治实施建议主要内容有:重塑皇城边界,特别是已消失的皇城西、北边界,强化中轴线沿线的绿色景观;加强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或院落的保护和修缮,先期选择2至6片有价值院落集中的区域做试点,进行房屋修缮、拆除违章建筑,改善居住环境;采取措施分阶段拆除一些严重影响皇城整体空间景观的高层建筑,对现状为平屋顶的多层建筑改造成坡屋顶,新建建筑最高不能超过三层9米。 (2)近期,市规划部门已经开始着手组织鳊制《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除皇城外),预计年底完成。 3.制订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实施管理措施。 研究制订历史文化保护区中人口迁移、房改、产权交易、房屋管理修缮等有关政策;研究制订《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及《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规定》等,使其尽快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研究探讨多种方式的保护、整治和改造途径,根据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开展实施规划的试点工作。 3.3所史文化名城整体的保护 1.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02年9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布。 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北京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世界著名古都的性质;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重点搞好旧城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中得以持续发展。 从整体上考虑北京旧城的保护,具体体现在历史河湖水系、传统中轴线、皇城、旧城“凸”字型城廓、道路及街巷胡同、建筑高度、城市景观线、街道对景、建筑色彩、古树名木、传统地名、传统文化等十二个层面的内容。 (1)保护历史河湖水系。 重点保护与北京城市历史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部分恢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河湖水面,使市区河湖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①对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过重要用的河湖水域,划定保护范围并加以整治。包括护城河水系、古代水源河道、古代漕运河道、古代防洪河道、风景园林水域、水工建筑物。 ②规划恢复的河道。主要有转河、菖蒲河、御河(什刹海——平安大街段)。 ③规划恢复的湖泊。主要有鱼藻池、莲花池等。 ④控制前三门护城河规划用地内的新建项耳。 (2)保护和发展城市中轴线。 ①传统中轴线的保护。遵循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发展、继承和创造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研究景山至前门、永定门、钟鼓楼三大节点。 ②北中轴线(从北二环到奥林匹克公园)的完善。重点规划研究北二环路北节点、北土城节点、奥林匹克公园的中心建设区节点。 ③南中轴线(从永定门到南苑)的完善。要做好用地功能调整,同时重点规划研究木樨园节点、太红门节点、南苑节点。 ④城市中轴线的保护控制范围。以中轴路道路中心线为基准。一般距遭路两侧各500米为控制边界,形成约1000米宽的范围作为北京城市中轴线保护的区域,严格控制建筑的高度与形态。 (3)皇城保护。 明清皇城以其杰出的规划布局、建筑艺术和建造技术,成为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的象征,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皇城中的故官、筒子河、三海、太庙、社稷坛、民居四台院等建筑群,布局严谨,保存完好,要维护其真实性。皇城整体设为历史文化保护区,总用地约6 .8平方公里。应创造条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4)保护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平面轮廓。 ①在旧城改造中,沿东、西二环路留出30米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 ②保护北护城河与环绕外城的南护城河,规划沿河绿带。 ③保护现有的正阳门城楼与箭楼,德胜门箭楼,东便门角楼与城墙遗址,西便门城墙遗址,复建永定门城楼。 (5)旧城棋盘式道路网和街巷胡同格局。 应基本保持原有棋盘式路网格局并尽可能保留原有街巷胡同特色。改善交通采取如下措施: ①调整旧城交通组织方式。在旧城内实施以公共客运交通为主的方式,从而减少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道路的交通压力。 ②调整旧城道路网。根据道路等级的不同和所处区域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道路调整方式。穿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干道,现状宽度基本不再改变。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应充分利用现有不同宽度的胡同系统。适当打通一些尽端路,以改善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及交通组织状况。 (6)控制旧城建筑高度。 旧城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分为四个层次: ①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是保护旧城的重点区域.应接传统原貌保护的要求进行高度控仁堂、全聚德、王致和、稻香春等。大力扶持老字号制。 ②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设控制区。应遵循文物及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高度控制。 ③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设控制区之外的区域,建筑控高应按《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 ④旧城中的特殊区域,指沿东西二环路内侧的城廓区域、街道对景、标志性建筑等需要对高度特殊控制的区域。应进行城市设计来确定其具体高度。 (7)城市景观线的保护。 在旧城区确定了7条城市景观线。包括:银锭观山、景山至(钟)鼓楼、景山经故宫和前门至永定门、正阳门城楼、箭楼至天坛祈年殿等,在景观线上严格控制建筑高度,确保城市景观线通畅和完整。 (8)城市街道对景的保护。 在旧城改造中必须处理好街道与重要对景建筑的关系,如北海太桥东望故宫西北角楼,陟山门街东望景山万春亭、西望北海白塔,前门大街北望箭楼,光明路西望天坛祈年殿,永定门内大街南望永定门城楼(复建),北中轴路南望钟鼓楼,地安门大街北望鼓楼,北京站街南望北京站等。 (9)旧城建筑形态与色彩的继承与发扬。 新建低层、多层住宅应采用坡屋顶形式,已建成的平屋顶住宅,应逐步采用“平改坡”的方式进行改造,屋顶的色彩应为青灰色调,禁止滥用琉璃瓦的屋顶。 (10)古树名木的保护。 在危改区或新的建设区,严禁砍伐古树名木及大树。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绿地建设包括街道、胡同和院落绿化。公共绿地建设应采用适合北京特点的植物品种。 (11)传统地名的保护。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传统胡同、街道的历史名称不得随意修改。 (12)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扬。 传统商业的保护主要包括传统商业街区的保护与改造和老字号的恢复与保护两个方面。传统商业街区的保护指重点保护大栅栏商业街、琉璃厂文化街、前门商业文化旅游区、什刹海地区的传统商业街(烟袋斜街、荷花市场等)、隆福寺商业街。传统行业和老字号的保护以食品、餐饮、医药行业为多。如同仁堂、全聚德、王致和等。大力扶持老字号,继承发扬传统经营管理的特色。 2北京旧城整体保护框架方章。 2003年,为更好地整体保护北京旧城,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在相关部门的参与下,在市政府已经正式批准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和《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等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对旧城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危改项目的分布和建设进度、非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公园的分布和用地比铡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我们组织编制了《北京旧城整体保护框架方案》,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准备近期上报市政府。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1)摸清旧城现状基本情况。 旧城总面积62.5平方公里,其中第一、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合计数量为30个,总面积约为16 .1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25. 8%;公园4 .6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7 .4%;非历史文化保护区总面积41. 8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66.8%。 (2)提出旧城整体保护框架。 旧城实行分区分层次整体保护的原则,依据现状划分为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其它区域(指已建成的多、商层区和其中的零散平房区)。 ①重新核定第一、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扩大并完善其范围,划定第三批历史文化保护区。 ②划定出风貌协调区。以成片的平房区为主,保留好的院落、建筑,保留胡同格局,维护建筑与胡同尺度关系,更新及新建的建筑不得超过9米,并与传统建筑的形态、布局、风格、色彩及材料相协调,以此为规划条件,指导原有的危旧房改造设计。 历史文化区和风貌协稠区主要集中在北二环以南、两广路以北、南北小街以西、赵登禹路以东的地区,使此29平方公里的地区成为北京传旧城的核心区域.严格加以保护和延续。 ③对其它区域提出相应控制要求。对已建成的多、高层区,如拆迁改造则不得建高层,须通过城市确定建筑高度;对完全拆迁但尚未建设区,控制高层建筑建设.须通过城市设计确定建筑高度;对零散的平房区.要保留好的院落、建筑,改造及新建建筑不得建高层;对天坛、先农坛周边环境及景观要严格控制。 旧城内三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合计34个,总占地面积17. 7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28. 3%。风貌协凋区的总占地面积6 .7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10 .7%。公园的占地面积为4 .6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7.4%。其它区域的总占地面积33 .5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53 .6%。其中非成片平房区和道路为9 .4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15%;非平房区24 .l平方公里,占旧城比例38 .6%。在旧城整体保护框架方案中,旧城二环内(62 .5平方公里范围)61.4%的地区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进行保护。 4保护规划编制的探索 4 .1保护规划组织蝙制的模式 近些年来.我们通过大量的保护规划研究和实践,在不断经历困难和挫折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摸索出相对成熟的编制模式,基本形成了一整套保护规划编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开放的工作模式。 工作框架的开放性。主要是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不是一个封闭的暗箱系统,而是公开透明的。政府、专家、编制单位、地方居民、社会公众团体可以随时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进行有效的效流和协调,规划的编制始终处于一种动态有机的推进状态。这种开放的工作模式较好地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技术标准统一,便于实施和操作。 由于编制单位众多,对保护的理解也会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做好前期的研究工作,统一思想。制订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才能保证规划成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地位。 由于保护规划的编制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必须明确保护规划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各种政策相互的关系,主导规划的编164方向,使保护规划在整体的政策框架中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冲突。发挥最大的法规效力。 保护规划组织蝙制模式示意图
4 .2保护规划蝙制的措施 1. 政府高度重视,提升规划地位。 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过程中,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使保护规划的编制得以高质量、高效地全面展开。政府不仅在规划编制的经费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并且在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问起到了充分的协调组织作用,提升了规划的引导地位,为保障保护规划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依靠专家。 为充分发挥首都规划建设专家咨询组织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应多次征求政协和在京专家的意见。为此。首都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了《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议事规则》和《首都规划建设专家咨询工作管理办法》,将首规委专家论证程序制度化。在规划项目的前期,使专家能够与规划部门进行全方位、深人的沟通,及时交换意见和看法,努力通过磋商取得相对一致的意见。 3.开放规划编制市场,引进规划新理念。 进一步开放规划编制市场,采取竞赛、咨询、招投标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一流的规划设计力量参与北京旧城的保护和更新工作。近年来,旧城内一些地区的规划设计,通过国际竞赛的方式,获得了不少创新的思想和做法,有助于我们开拓思路,进行充分的比较论证。旧城内重要地段、重要项目的规划设计,提倡鼓励采取或建立方案竞赛、咨询、招投标的机制,将国内外先进的理论方法和北京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为旧城的保护与更新创造新的机会。 4. 注重市政交通,完善基础设施。 为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实施,应根据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点研究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这部分的规划研究工作一直在深人当中,已经多部门反复研究,并经专家会论证审议。目前已接近尾声。 5. 制订政策、法规,推行依法行政。 组织制订了《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修缮和改建的有关规定》,正在组织制订《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拟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决定》,认真组织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违反规则划法律、法规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行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当予以认真查处。对违反规划批准建设的渎职、失职行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使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切实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6. 实行政务公开,鼓励公众参与。 进一步增强了规划编制、审批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建立相应的与群众交流和规划公示的制度。不仅要在规划编制完成以后进行公示,向群众宣传规划。请群众监督规划的实施;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也应为群众提供反映意见的渠道,通过会议、居委会组织、网络及其它媒体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采纳积极的建议,以使规划增强科学性和合理性,反映社会发展的需求,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提供媒体广泛宣传,建立热线电话。主动与公众沟通,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体现和贯彻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4 .3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展望 1. 坚持规划先行,提高城市规划的水平。 继续贯彻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高标准规划城市”的精神。“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着眼北京21世纪的长远发展,加快修订《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立配套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立法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在遵循城市发展普遍规律的基础上,继续高度重视北京这座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积极探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具体模式和途径,形成融历史文化遗产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加强保护规划工作,使之成为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的基本依据之一。 2. 总结经验,不断进取。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探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偏差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重要的是我
们要有坚韧的决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因为取得一点成绩就沾沾牍喜。也不能因为保护工作遇到挫折而失去信心,
应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对未来的工作充满希望。 虽然保护规划的工作已全面展开。但在现实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离整体有效地控制和保护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
,我们认为今后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深化和拓展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2)研究和制定有效的保护规划实施办法和政策。 (3)做好保护规划和其它政策法规的衔接工作。 (4)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研究和调查现存的历史文化空间资源。 (5)建立长期的制度化的调查跟踪机制,及时了解保护对象的变化。 (6)建立动态系统的保护数据库,形成基础的保护技术平台。 总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应做得更加全面、细致、深人,以适应北京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解决好保护与
发展的矛盾。 参考文献 ①参见.《北京“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规划》.北京市文物局网站. ②1997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文物保
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2002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案审议通过,把国务院要求的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写人了新法。 ③参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④王彦田江泽民在北京市考察工作人民日报,2002—1—3l ⑤《北京市“十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⑥北京建设史书编辑委员会编辑部《建国以来的北京城市建设资料(第一卷)》,1987 .19 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1992 ⑧详见.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燕山出版社,2002 ⑨《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即将在2003年底合编出版 ⑩本文涉及《北京旧城整体保护框架方案》的统计数据为阶段性成果,还需要经地多次校核和审议.不是最终定稿,不能作为正式引用及参考。 @参见.《中共八届北京市委工作报告),2002 原载于《中国名城》2003年04期总第6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