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维克多.雨果 华新民译
本文作者过去曾写过一篇题为"有关法国文物建筑的摧毁"的文章,最近被很偶然地登在今年的一份新年刊物上,但印刷时出了很多错误。之后转载在一些销量较大的杂志和报纸上时,又可惜重复了这些扭曲了原意的错误。在这篇写于1825年的文章里,作者抨击了近年来在法国各地对文物建筑的摧毁,并承诺日后将在有关和无关的各种场合下不断地回到这个题目。作者今天便是要实现这个诺言了。
我在这里想说,并想大声地说的,就是这种对老法国的摧毁,在被我们于王朝复辟时期多次揭发以后,仍然是在进行着,而且日愈疯狂和野蛮,已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自从七月革命以来,借着民主,社会上有了不少无知和野蛮的表现。在许多地方,区镇一级的权力从不会写字的乡绅手里转移到了不会认字的农民手里,整整又降了一个层次。
而在我们等待这些勇敢的人学会拼读之前,他们已经在掌握着权力了。同时,过去那种行政管理系统,即中央集权制,也即自市镇长至副省长、省长至部长的这么一套上下级制度,已经显示了它所导致的弊端,现在则变得更加严重了。
这套被万人欣赏的体制之弊端反映在各个方面,但我们在此只想提及关糸到文物建筑的一方面,而且仅可能点到为止,因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题目,是写几十部书也说不完的。
目前在法国,没有一个城市,没有一个省县,没有一个区镇,不在摧毁某一座文物建筑,或者正计谋着,或者刚刚动手,或者已经完成,这有时是被中央政府批准的,有时是被地方政府批准且被中央政府支持的,也有时是个人的行为,但地方政府知情并且予以放行。我们说这些是因为心里有数,知道不会有错。我们想唤醒每一个曾为了艺术或考古在法国境内出游过的人的意识,无论他去过什么地方:现在每一天都有法国的一点历史被抹去,随着曾记载过它的石头而去。每一天,都有几个字母从那本表示我们珍贵传统的书籍中隐没。
在不久的将来,当所有的废墟聚成一个大的废墟的时候,我们就只有与那位特洛伊人一道喊出:"……Fuit Ilium et ingens Gloria"(这里曾有过伟大的光荣)了。
作为实例,本文作者想引用一段寄给他本人的一封信,是从堆积如山的类似资料里拿来的。他虽然不认识寄信的人,但可从信里看出这是一个趣味优雅和有感情的人,并且他对这封信表示感谢。他不愿意辜负每一个揭发不公和有损公益的荒谬事件的人。他只是遗憾自己的影响力太小。
在读这封信的时候,他希望读者能意识到其所述绝不是个例,而仅是数干事例中的一起,它代表一个正普遍在法国发生着的事实:对老法国文物建筑全面的不间断的摧毁。
"先生:去年九月,我回了一趟罗安镇,我的老家。已经几年没有去了,所以刚一到就在镇上转了转……走到中心广场我却惊住了,抬头去看古老的路易乌特梅塔楼时,竟发现它周围都是梯子、撬棍和种种用于拆房的工具。顿时我心里感到一阵刺痛。正在我想弄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梯子和铁镐时,忽然看到了Th先生,这是一个朴实而且受过不少教育的人,有文学修养并爱好艺术和科学。
我把我当时那痛苦的感受告诉了他。他说他和我一样,并说他是上届镇议会唯一留下的成员,也是唯一反对拆塔楼的人,虽尽全力但没有成功,怎么讲道理也不成。那些新的议员以压倒多数否决了他。而且,由于他在替这座无辜的塔楼说情时表现得比较激动,还被称作是卡洛斯党人。
他说那些人表示该塔楼代表着封建社会,表决时甚至全场欢呼,之后镇里还给了承包拆除工程的人几干法朗,兼奉送原建筑材料。这就是为这棕谋杀案付出的的价钱,一棕真正的谋杀案件!Th先生还指给我看旁边墙上的一张黄色告示,上面用很大的字体写着:"路易乌特梅塔楼将被拆除。特此通知公众,……"等等。
拆这座塔楼仅占几平方米土地的塔楼是为了扩大旁边露天市场的面积,这本来可以通过牺牲一所普通民宅来解决,而且花的钱不见得高于给上述承包商的,但他们却更乐于消灭这座塔楼。我为故乡人感到羞耻,我想沉痛地告诉他们:这里曾拥有一座独一无二的文物建筑,这座路易第四时代的塔楼在法国是最后一座与皇族第二支系有关的建筑了。
当破坏文物的行径到了这种地步时,如果有一天谁把某一座十一世纪的天主教堂拆了变成粮仓,也是不会再令人吃惊的了。 1832年2月14日自查罗维尔市 " 这一类的事情令人百感交集。
首先,这是不是一场闹剧呢?想想看,就这么十几个镇议员坐在一起,便宣判了路易乌特梅塔楼的死刑!他们就这么坐成一圈,也许还坐在桌子上,跨着腿,穿着拖鞋,像土尔其人那样。
再听听他们讲什么: 为了多放几堆白菜,得铲除那座封建时代的建筑物。然后每个人再使劲说些官冕堂皇的漂亮话,好像各自十五年以来从乡村教师那里勉强听来的种种宪法条文全没有白听。
他们竭力相帮。他们条条是道:这一位是为了打倒封建,那一位是为了不愿再想起中世纪需要交给教堂的那笔税务,或者为它付出的重体力劳动,或者为它用棍子搅水以制止青蛙喧噪的农奴形象,或者那个时代领主的初夜权,等等,这个了那个了,总之全说到了,总之路易乌特梅塔楼被宣判了死刑。 想像一下那个仿佛在上庭受审的可怜人的处境吧,那个唯一代表着科学、艺术、优雅趣味和历史的人,想像一下他在被全场一致挤兑时那受欺负的样子吧!听听他是如何腼腆地为那座令人敬慕的文物建筑辩护了几声,又看看他如何受到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和扑头盖脸的辱骂。那些人称他为卡洛斯党,或者叫卡洛斯派。可现在我们又该怎样回敬呢?
已经完了。事情已经了结了。这座"野蛮时代的建筑物"的拆除已经在一场情绪高昂的表决中不可逆转地决定了,就听听那些镇议员在向路易乌特梅塔楼冲锋陷阵时是如何欢呼的吧! 无论到哪儿哈布雷特及奥卡特也不会找得着更滑稽的面孔正面,更可笑的侧面和更欢快的外形了,他们尽可以用煤块儿画到酒吧的墙上或写进蛤蟆争斗记的篇章里去。
好吧,让他们笑去吧。可是正当这伙人仍聚在一起呜拉乱叫的时候,这座古老的塔楼,这座一直都屹然不动的塔楼,突然感到了自己的根基在颤抖,突然从窗户里,从门里,从墙上的枪眼里,从天窗上,从天沟里,,突然有拆房者从各个方向涌出来了,仿佛一群扑到死尸上的虫子。这边有蚜虫刺它,那边有臭虫嚼它。于是可怜的塔楼就开始倒下来了,一块砖一块砖地倒下来,掉到路上的雕刻被摔得粉碎,碎渣溅在旁边的房子上。它的腹部被开膛,它的侧面出现缺口。而那些没用的布尔乔雅在从这里路过时,仅仅是感到奇怪,不明白塔楼上面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绳子、滑轮和梯子,那是英国军队或勃艮弟军队入侵时也没有见过的景像。
就这样,这座几乎与罗马贝帕克斯塔楼同代的路易乌特梅塔楼被推倒了,它没有毁于弩炮和投石器,没有毁于雷电和战争,没有毁于天火和人火,却栽到了十九世纪几个极小的小人手里,只是几乎偶然地在一张纸上划过的一根鹅毛笔便定了乾坤。握在第二十级议会议员手中的一根凶恶的鹅毛笔,一根只会写错别字的鹅毛笔,一根在种种文件上很少签字只会画叉的鹅毛笔! 塔楼被拆毁了,一切都结束了!镇府还给了钱!贼偷窃了镇上的皇冠,他们还把钱付给了贼! 如何找得到形容词来形容这种事情呢?
而且我们要强调,为了令人印象深还要重复地强调:在罗安镇发生的事件绝不是个别孤立的。就在我们正写此文的时候,法国到处都在出现类似的情况。有大的有小的,有多的有少的,可到处都是在破坏文物。我们以及比我们更重要的作家已开始给它们列出了一张清单,却写也写不到头。只可能再往下写,却不可能打上句号。
刚才讲到的是一个镇府的壮举,另外还有那位为给麦田划界而非要把史前糙石挪走的乡长,还有那位把所在教堂连刷带刮的主教,还有那位为突出自己客厅窗户而拆了一座十四世纪的修道院的省长,还有那位为扩大试炮场而削掉了一座1460年的隐修院的炮手,还有那位把蒂奥德巴的石棺用作猪食槽的镇长助理。
我们本可以点出这些人的名字。但出于怜悯,我们还是替他们保密好。……
另外,在圣奥曼,还有一位省长,他在把著名的圣伯丹废墟毁了四分之三后,竟说是为了让工人有活儿干。这是多么荒唐!如果这些行政长官,既不通管理又头脑空虚,放着眼前该铺铁轨的路不铺,该挖掘的河道不挖,该修的街巷不修,该清淤泥的港口不清,该开垦的荒地不垦,该盖的学校不盖,却不知让手下工人干什么好的话,也起码不要把我们祖国的文物建筑像猎物一般扔给他们去拆除,不要让他们拿着石头去换面包。
倒不如把这些工人分成两拨,让每拨各挖一个大坑,然后再把对方挖出的土填进自己挖的坑里。最后再请付给他们报酬。这总算是一个好主意。我宁愿看到无效也不愿看到为害。 在巴黎,我们也到处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破坏文物。破坏文物者在扮演着建筑设计师的角色。破坏文物者被赞赏和受到鼓舞及保护,被咨询和被资助。破坏文物者为政府承包工程。他偷偷告不得人地坐在政府的预算资金里,小声地吞食着,仿佛老鼠吃奶酪一般。
他当然赚了很多的钱。我们美丽的老巴黎已经所剩不多了,可他每天仍在拆下去。我知道破坏文物者把巴黎圣母院粉刷得不像样子,知道他擅动了法院的塔楼,知道他拆掉了圣玛哥鲁尔教堂和雅各宾隐修院,知道他截去了圣诺曼德佩教堂上的大部份尖顶。破坏文物者有他自己的报纸和帮伙,自己的学校和讲座,自己的听众和自己的一大套道理。破坏文物者有站在他一边的布尔乔雅。破坏文物者吃得很好,很有钱,还很傲慢。他几乎是博学的,作风是古典派的,他逻辑性很强也很会理论,他快活又有权势,在需要时也会显得很和蔼,他口才很好并有良好的自我感觉。
他与艺术的资助者对着干。他很像爱护有才华的年青一辈。他担任教师。他颁发建筑设计大奖。他派学生到罗马留学。他是议员,是他把英格尔斯拒到门外再雇其它什么人给议会厅做壁画。他身上是有绣花边的衣服,佩着短剑并穿着法国式的短裤。
他是法兰西学院的成员。他经常去皇宫。他与皇帝挽着胳膊在街上散步,还在其耳边吹吹他的种种计划。你们大概已经在哪儿见过了他。听说破坏文物者要拆掉那座古老、不可再生的圣日曼奥斯罗教堂。破坏文物者有他自己的想法:他要修一条特别大特别大的街穿过巴黎,一条四公里长的大街!这一路上会有多少建筑要遭殃!除了有圣日曼奥斯罗教堂,可能还有圣雅克布神塔楼。
但这有什么关系呢!要修成的大街可是四公里长啊,得多么漂亮啊!要自卢佛宫一条线直通托尔纳围墙,如此从街的这头便可以直接遥望卢佛宫的正面墙了。说贝候所建柱廊的出色之处正在于它的尺度,观赏的距离一拉长就会失去意义吗,这又有什么了不得,比起一条四公里长的大街!而从卢佛宫这边看过去,托尔纳围墙那两个有名的柱子也会显得像波特尔先生那两条瘦削、可笑的腿。
这是多么美妙的远景设计啊! 希望这滑稽的计划不会实现。如果非要实现不可的话,艺术家们就应该走上街头进行一场暴动,我们将尽全力支持(译者注:该计划结果没有实施,两座教堂至今还在,也没有开这一条路)。 这些蹂躏和破坏从来都找得着借口……,他们就这样想把我们的历史一笔抹掉。
在种种理由当中,也有经济学家和银行家的理由:这些历史建筑留着有什么用呢,除了还得花钱维护!拆了算了,拿拆下的料至少还能换几个钱。然而既使从纯经济的角度看,这种推理也是错误的。我们在上述的"有关历史建筑的摧毁"中已经说过,这些历史建筑本身就是资本,许多外国的有钱人都是慕名而来,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远超过了维护方面的开销。拆掉它们便是给国家断了一种财源。
可说这种话也是无聊的,还是层次高一些好。其实我们倒想问问:在这文明高度发展的时代,从什么时候起竟然敢审问艺术的实用之处了呢?你们自己认倒霉吧,既然不懂艺术有什么用。我们跟你们无话可说。拆吧!实用吧!最好把巴黎圣母院拆了当作一堆建筑材料,再把旺多姆广场的柱子拆了换成一堆银子。 还有另外一些人说是接受和需要艺术的,但按他们的说法,中世纪的建筑是难看的,是野蛮的作品,是怪物,应该巴不得马上拆除干净的。
跟他们我们也同样无话可说。他们已落后于时代。地球一直在转着,当他们滞留在后面时世界已往前发展,而这种偏见则早己做古,他们不属于见到了阳光的新一代。今天在此,希望所有不同大小的耳朵都听准了,而且要一再地听下去直到听惯:在我们的社会上发生了那场光荣的政治革命的同时,一场知识革命也在艺术领域中完成了。这是查理.诺迪先生与斯泰尔女士二十五年前在法国宣布的。
我们之后又为此奋战了十四年。如今这已经是定局了。昔日荒唐的古典派与浪漫派之争已自动化解,并对这点已形成共识。一切都早不存在疑问。所有有价值的都属于末来。虽然偶尔在某些学校的会客室后面,或在某些研究院的半明半暗处,还会有几位古董式的人物,可能是某一位建筑师,或某一位诗人,在那里拿着老皇历似玩具般玩耍,这一位沉醉于三一律,那一位是五种柱形,这一位像维尼尔那样浪费石膏,那一位像伯罗那样糟塌诗句。 算是可敬可佩吧,但不提也罢了。
而就在这场彻底的艺术观念革命中,中世纪建筑艺术自三百年以耒第一次受到广泛的捍卫。在它赢 得自己应有地位的同时,所有的一切也都获得了胜诉,那是科学的胜诉,是历史的胜诉,是艺术的胜诉,是智慧的胜诉,是想象力和感情的胜诉。这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是已经判定并且正确判定了的。因此我们要大声向政府、各市镇和个人声明,他们无论是谁都要对偶然落在其手里的文物建筑担负责任。我们有把过去留给未来的义务。
至于那些非要把自己的私宅拆了不可的房主人,请定出法规来制止他们吧,请把他们的房产进行评估、作价再买下来。希望允许我们重申"有关历史建筑的摧毁"的一段:"要止住正在给国家破相的锤子。只要能有一条法律就可以了,赶紧制定出来吧。无论房主人对自己的房产有什么权利,都不能允许这种对文物建筑的摧残,不能允许这些可憎的、只认钱不要脸的投机者为所欲为。 这些可怜的家伙,他们连自己是野蛮人都意识不到!每一座文物建筑都有两个方面:使用功能和美感。使用功能是属于房主人的,美感却属于所有的人,属于您,属于我,属于所有的人。因此拆除它便是越权。" 这关系到公共利益,关系到全民族的利益。
……如果需要一条法律,那就着手制定吧。但我们已可以听到七嘴八舌的反对声了:"议会有时间吗?"或者:"为这么点事还制定法律!" 为这么点事! 什么!我们有成干上万条不知派何用场的法律,而且其中能挑得出十条好的已经不错。每一年,当议院的室温达到一定高度时,都会孵出上百条法规,而每一窝又只有一两个能够存活。我们的法律包罗万相、无所不管,甚至连为如何把某部委的纸箱抬过格耐尔街都能制定出一条法律。
然而,为了文物建筑,为了艺术,为了法国还是法国,为了记忆,为了人类智慧的伟大结晶,为了先人集体创作的作品,为了历史,为了制止摧毁永不可再生的,为了给未来留下一个民族最神圣的东西,为了过去,为了这一切来制定一条可称之为正确的、好的、健康的、有用的、必需的并且紧急的法律,我们却没有时间了,我们却不去制定了! 太可笑!太可笑!太可笑了!
(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写于1832年3月1日,载于法国一八三二年第一季度的"两个世界的杂志"。华新民2001年9月译于巴黎历史图书馆)
译者注: 雨果写此文之前"巴黎圣母院"刚刚搁笔,那是在路易.菲利普时代,已在不断的拆除文物建筑。
二十年之后,奥斯曼开始对巴黎大动干戈。再三十多年后(1887年3月30日),法国制定了第一部文物建筑保护法,这与雨果、梅里美(法国第二任"历史建筑视察委员会"主席,(在任期间( 1834-1860)拯救了大批文物建筑)等作家和其它文化人士长期不懈的努力有直接的关系。
原载于《中国名城》2004年02期总第67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