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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依法保护,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和谐发展
发表日期:2009/2/24 10:36:06   阅读:9472次

                                                  罗利克
    作为1982年国务院首批正式公布的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长沙拥有大量的历史人文景观、历史文化名镇、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以“楚汉名城,革命圣地,湖湘文化,山水洲城”闻名于世。与此同时,这座千年古城也曾遭受过“文夕大火”的严重损毁,而如今经济的快速发展则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沙面临着保护和建设之间较为突出的矛盾。近年来,长沙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力度,并依法保护,坚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建设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历史文化名城和谐发展。
    一、发挥科学规划的龙头带动作用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前提。科学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先导和重要保障,对于拥有众多历史文化遗产,肩负保护与建设双重任务的历史文化名城来说,尽早制定完善的城市规划就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必由之路。
    1982年8月,长沙市名城规划保护委员会制定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保存历史文化,继承地方遗产,促进城市现代化发展与建设为指导思想。2002年重新组织编制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点保护长沙旧城整体格局、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整体环境及其历史风貌的延续、保护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使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2004年《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再次修订,依据长沙实际,设立“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文化风貌区”、近现代优秀建筑等内容。
    根据《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我局又组织编制了《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长沙市历史街巷及历史旧宅保护规划》、《长沙市历史街巷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一系列涉及具体历史街区和建筑的详细规划,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和11条历史街巷、23栋历史旧宅、96处历史遗迹均纳入规划,并予以重点保护建设。
    2003年,我局组织编写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至2020年)》获得国务院原则批复同意,成为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内指导长沙城市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这部规划中,首次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显示了我市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目前,长沙已经形成了以城市总体规划、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历史街巷、历史旧宅保护规划等为有机组成部分,包含“点、线、面”,覆盖全市范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其中“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历史建筑、历史旧宅、不可移动文物、古井名泉等;“线”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巷)、历史文化风貌区等;“面”则指整体保护长沙山水洲城的特色空间。
    我局多次组织对各项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体现了规划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城市发展建设新形势的时代要求。
    二、依法保护,落实规划精神
    早在1982年8月,即成为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当年,我市就成立了长沙市名城规划保护委员会。1996年又成立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动委员会。市政府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范围,相应明确了各自名城保护的职责,形成了以规划为龙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尽管如此,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长沙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缺乏制度保障,无法可依,给各项规划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长期以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很大程度上依靠专家学者、媒体和市民的自发呼吁,力度有限。
    2004年4月30日,长沙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并由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后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使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及制度化的轨道,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全国范围内来看,长沙在历史文化名城立法保护方面已经走在了前列。
《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以科学规划为依据的,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规划的先导龙头作用,并且为规划的进一步编制和规划内容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保障。在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审查中,凡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的,我局都会会同市文化、市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规划和法规的规定把好审批关,严格确保各项建设符合保护条例和各项规划的要求。
    三、保护和发展有机统一,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和谐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是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一道课题。我们既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又要促进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既要继承前人遗留下来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又要为今后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两者是辩证统一的,而不是简单对立的。
    长沙的建城史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两千多年来长沙的中心城址一直没有改变,这在全国众多历史文化名城中首屈一指。1938年的“文夕大火”将长沙80%的建筑焚毁,千年积累的城市繁华毁于一旦。一方面,城址的高度稳定使城市中心区域聚集了数千年来创造的大量历史文化遗产;另一方面,“文夕大火”的损毁和当代城市发展建设的需求,又与名城保护形成一定的矛盾。
    因此,在规划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在保护和抢救,同时合理开发和利用,实现了保护和发展的有机统一,促进了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和谐发展。以下通过“点、线、面”几个层次来介绍近年来规划对于长沙名城和谐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
    (一)“面”
    长沙独有的山水洲城格局和城址数千年不变的特点,使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必然对城市整体格局规划提出较高的要求,即首先要从整体层面上把握好保护和发展的辩证关系。
    针对长沙旧城整体格局的保护,《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主要保护了5条城市景观线构成的扇形区域。这5条城市景观线分别为天心阁至岳麓山顶,天心阁至岳麓山北顶,天心阁、妙高峰至岳麓山南顶,岳麓山至橘子洲北端,以及岳麓山顶至橘子洲南端。扇形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内,有利于保护城市景观线走廊,营造旧城整体环境空间。此外,在原明清长沙城墙旧址处,建立绿化、文化走廊,在明清城门原址设立标志牌,恢复一座明清城门,突出明清古城轮廓线。目前,湘江两岸以及扇形旧城景观控制区内的建筑高度均得到了严格控制,明清古城轮廓线也逐渐明晰,山水洲城格局得到了完整保护,旧城与新城得到了和谐统一。
    (二)“线”
    历史文化街区(巷)作为一根根“线条”,被称为城市“活的历史”,其保护与一般文物古迹的保护不同,它要求在保护整体风貌的基础上,继续维持并发挥使用功能,保证人们的居住和生活。因此,历史文化街区(巷)的保护和整治,集中体现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有机统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是我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和保护的核心内容。
    1.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是我市唯一一座历史文化街区,根据规定,应当保留明清至建国前为重点的历史建筑、街巷格局和整体风貌。我局2004年组织编制了《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今年10月,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建设一期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街区内优秀历史建筑和特色传统民居得到保护和修缮,街区内毁损的戏台、民居、商铺和老店得以复建,市政基础设施得到高标准的改造,具有象征意义的南北入口牌坊已复建竣工,再现了长沙清末及民国时期的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今后太平街将继续发挥其文化、商业、居住等职能。
    2.十一条历史街巷。2004年以后,我局相继组织编制了《长沙市历史街巷及历史旧宅保护规划》、《长沙市历史街巷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文本,对于长沙具有深远历史文化内涵的街巷进行了详细规划。11条历史街巷分别为化龙池、白果园、大古道巷、小古道巷、磨盘湾-南倒脱靴-一步两搭桥、天心街、西文庙坪、潮宗街(含九如里、梓园)、吉祥巷(含同仁里)、连升街、古潭街等。以白果园、化龙池为例,2005年,我局组织邀标、评审、确定了设计方案,按照规划突出了整修麻石路面、改造旧公沟并设立公沟遗址标志等内容。目前,两条历史街巷已按照规划基本建设完成。今年3月在长沙召开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出席会议的领导、专家及各历史文化名城代表参观了白果园和化龙池,给予了充分肯定,成为我市历史街巷保护的一个典范。
    (三)“点”
    文物古迹的类别众多,包括古建筑、古园林、历史遗迹、遗址,古代或近现代杰出人物纪念地,以及古木名泉等历史构筑物等。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继承的重要内容,是历史文化在现代城市中的真实体现,同时也极易受到城市发展建设的威胁。我市的文物古迹遍布全市各地,给保护和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地下文物等。由于长沙拥有两千多年的建城史,是湖湘文化的发源地和中心,拥有大量的历史文化积淀,且城址一直没有大的变动,所以地下文物极其丰富。对地下文物的规划和保护一直受到高度重视。
    ①走马楼吴简。1996年,长沙市中心走马楼的一处工地中出土了三国时期孙吴简牍,共计14万余枚,超过此前我国出土简牍数量的总和。由于三国时期史料匮乏,这批吴简被认为是中国继殷墟、敦煌之后的又一“世纪考古大发现”。2003年,走马楼又出土了1万余枚西汉时期简牍。规划、文物等部门高度重视,为此在白沙路专门建立了中国最大的简牍博物馆——长沙简牍博物馆。这成为地下文物丰富的长沙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的代表。
    ②马王堆汉墓。马王堆汉墓是举世瞩目的考古发现,堪称国内汉文化最集中、最完整、最完美的代表。为使马王堆汉墓得到更好的保护,乃至今后实现“物址合一”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马王堆的的保护规划自然成为重中之重。我局负责组织了马王堆汉墓保护规划。
    2.地上文物等。1938年的“文夕大火”使长沙80%的建筑损毁,因而今天遗留下来的地上文物多为近现代以来的历史遗存。这也促使长沙对于地上文物的高度珍视。
    ①贾谊故居二期工程。贾谊故居作为我国现存唯一纪念贾谊的文化设施,被誉为湖湘文化源头,是当今长沙标志性的文化遗产,它和“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三国时期走马楼吴简、马王堆汉墓等共同构成“楚湘文化”的精华。贾谊故居二期修复工程被列为全市“十一五”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我局组织了贾谊故居二期工程的规划。
    ②其他历史建筑。《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长沙市历史街巷及历史旧宅保护规划》等对于长沙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都有详细的规划,如23栋历史旧宅等。近年来又陆续确定了确定和保护了一批历史建筑,如橘子洲上7处12栋历史建筑和民居已成为该景区的主要景点,得到了完好保留和修缮。近年来维修了黄兴故居、新民学会旧址、徐特立故居等30多处文保单位,恢复了刘少奇故居、裴休墓、许光达故居等文保单位的历史风貌。
    3.历史文化村镇。历史文化村镇作为散布在长沙古城周围的历史和人文存在,是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文规定应对历史文化村镇予以保护。长沙城市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已经覆盖了长沙周边的历史文化村镇。
    ①铜官镇。长沙铜官窑是唐至五代时期的制瓷遗址,是世界釉下多彩陶瓷的发源地,堪称陶瓷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规划局已经组织了进行了铜官窑遗址保护规划。铜官窑遗址主要分布于望城县丁字镇西北端彩陶源村及石渚湖村境内,为了更好地保护遗址,促进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我局已完成了两村的规划设计方案。
    ②靖港古镇。靖港位于望城县,得名于唐朝大将李靖,靖港镇现有古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为湖南古代重要的军事重镇、昔日淮盐主经销口岸和湖南四大米市之一,有“小汉口”之称,2004年2月被确定为“长沙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目前我局正着手对靖港古镇等历史文化名镇(村)进行申报和规划编制。
    4.景点价值发掘。
由于长沙历史上曾经遭受过“文夕大火”的焚毁,绝大部分的地上建筑和文物已经消失,许多历史文化遗产难以通过直观的形式为今天的人们所认识。为此,长沙针对自身特点,注重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在协操坪、潮宗门故址、潇湘八景台故址、朱张渡原址、长沙电灯公司原址、明藩王府故址等重要历史文化遗址处设立标志;同时修建了“杜甫江阁”、“四羊方尊广场”等工程项目。通过设立故址、遗址标志和复建一些历史建筑的形式,使人们直观地感受到城市的历史文化脉络,有利于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发展,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和谐发展。               
                                                                         作者系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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