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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视历史遗产 弘扬晋商文化(祁县) |
发表日期:2009/2/24 14:15:07 阅读:9689次 |
刘壁武 祁县古城,历史悠久,建筑精美,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晋商气息浓郁,是具有明清建筑特色而且至今保存完好的商业、金融古城。1994年1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98年底成立了“祁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并设立了名城保护办公室。几年来,我们名城保护办公室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下,始终贯彻执行“抢救第一,保护为主”的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在合理保护、修复、开发、利用古城方面做了一点工作。下面简单回顾一下几年来在古城保护、修复及旧城改造上所做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慎密论证,科学编制名城保护规划 祁县历史文化名城是典型的明清北方城镇格局,集古街巷、古店铺、古民居于一体,组成了建筑精细、结构完整的建筑群。它是研究我国古代县城建制、街道规划、民宅建设、商业布局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也是反映明清时期商业情况的历史见证。对我国民俗文化及商业金融历史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为了有效地达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的,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名城修复保护的规划,因为它是我们建设保护管理的依据,所以在1994年祁县被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于1995年由山西省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太原工业大学建筑系联系编制了《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同时,聘请有关专家评审后报省政府。在此基础上,1999年做了《东、西大街立面恢复整治规划》,2000年做了《东、西大街基础设施改造规划》,2001年做了《南、北大街基础设施和立面改造恢复规划》。2002年,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县委、政府又请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清华大学的专家联合编制了《祁县城乡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对古城修复保护也做了调查规划;2003年经专家评审后报省政府。此次调整规划,强调了以“保护历史遗存风貌和展现历史文化名城”为主题,以实施“名人、名院、名城”三名品牌为纽带,着力完善古城基础设施,综合整治环境,加大历史街区保护修复力度,古城修复保护要由街巷向民居延伸,由建筑保护向文化民俗保护全面推进,进一步提高档次和水平。 二、设立机构,建章立制,依法强化名城保护工作 1998年8月以来,我县县委、政府把强化古城管理,修复保护古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修复工作。为加大管理力度,1998年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祁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由政府县长任委员会主任。县政府依据《城市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印发了《祁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修复明清商贸一条街的通告》。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政府的提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决议》,把名城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增强名城保护意识,规范居民的行为,县政府以祁政发(1998)89号文制定了《关于保护和修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关规定》,对古城修复的实施主体、优惠政策、工程管理、项目审批程序以及奖惩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今年政府又以祁政发?穴2003?雪29号文下发了《祁县古城保护管理制度》。这些管理措施的严格执行和实施,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起到了极为有效的保证作用。 三、宣传造势,全民动员,营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舆论氛围 宣传名城,强化名城保护意识是保护名城工作中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尤其是面对历年来我县部分名城屡遭人为破坏的严峻现实。为了确保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充分利用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教育全县人民珍惜先人留下的宝贵遗产,树立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思想,积极参与修复历史文化名城。一是县政府每年召集名城领导组成员和有关单位、旧城住户开会布署,县领导亲自动员、亲自宣传,明确修复任务和时间要求,确保修复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宣传《城市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每年连续一周播放人大《决定》、政府《规定》及《通告》,宣传名城保护的重要性;三是印发资料5000余份,名城办的同志们挨门逐户上单位跑个体户送资料,不厌其烦,大力宣传有关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名城知识,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名城意识。 四是名城办举办“名城楹联”和“征集旧城十字街四角楼、北门、西门牌楼匾名”活动,有34位祁县名人提联70余条,有14位祁县名人提匾名12条,有效地提高了全民保护意识;五是利用各种会议大讲保护名城、发展经济的特殊意义,大讲县委、政府修复历史文化名城的重大决心。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名城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思想观念有了较大变化,由不认识、不理解变为认识、理解,从被动抵触变为主动参与,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势在必修、修则必成的良好氛围。 四、聘请专家,科学论证,保证名城修复质量。 几年来,我们为了达到“修旧如旧”,充分挖掘和体现晋商文化深刻内涵的目的,把保护、修复开发古城的项目论证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先后邀请全国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文物局古建专家负责人罗哲文、全国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孝燮、省古建研究所古建专家柴泽俊以及省文物局原局长郭士星等专家学者来祁县实地考察,指导名城工作。并承办了县委、政府组织召开的“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复研讨会”,在会上,专家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我县古城的修复给予了一定的肯定,也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郑孝燮、罗泽文、柴泽俊专家对河湾村发现的罗氏祠堂、罗氏家谱及罗氏祠神轴等文物进行了认定:祁县河湾村是罗贯中故里。而后新华日报、新民晚报、中国青年报、名城报、中国建设报等刊物转载了这一消息。此次会议,对祁县保护名城的工作可以说起到了重要的转折作用。 五、解放思想,市场运答,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古城保护与修复,资金是关键,也是制约各项工作开展的瓶颈,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拓宽新的融资渠道,才能为古城的保护修复提供不竭的资金支持,持续推进古城保护与旧城改造进程。近年来,我县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推进古城保护与修复的内在动力,大胆改革,摒弃了旧体制和旧观念的束缚,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修复”的原则,采取向上要一点,政府出一点,群众筹一点,以民为主,多元融资的办法,五年共筹集资金2600余万元,其中吸纳民间资1800余万元,占到全部投资的70%;同时我们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以开发促保护”的方针,通过必要的更新、创新,利用古城资源,开发旅游业及其它相关产业,既繁荣了经济,又为古城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实现古城由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转变。1999年—2000年,县政府运用市场手段,及引资金,组织开发了“长裕川”大院、渠家牛房院、渠家住宅院等五个大院。如渠家牛房院由我县三合村村民周广林出资25万元买断30年经营权,又投资100多万元开发珠算博物馆。如郝雨齐出资15万元与粮食局联合开发了义生泉油店,又资100多万元开发了雨露家私博物馆。2002年,原生产资料公司职工赵国斌投资20万元改造原生产资料门市,恢复了悦来客栈。西大街23号原“晋恒”银号旧址,因年久失修,今年政府又采取融资的办法,民营企业家范广俭出资30余万元购买下,又出资30余万元恢复了它的面貌。 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大力实施名城保护工程 名城的保护与修复并不是简单地说一句话就能办好的事情,五年来,面对资金严重短缺的严峻局面,我们想方设法,采取了多方融资的办法,共筹集资金2603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70万元,县政府投资311万元,系统融资355万元,再就是我们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动员群众,以股份、租赁、合作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达到1767万元。具体每年投资建设情况如下:1998年底至1999年,修复整治东西大街房屋、铺面共102处,屋顶修复300余间,油漆彩绘74处,恢复门楼雨塔12处,其中涉及到的单位共30余家,私人个体户20余户。经县委、政府、文管、城建、旅游等多方论证,在东门口新建仿古牌楼一座及仿古二楼二幢。总投资达520万元。 2000年,经多方论证,修建西门、北门两座仿古牌楼,修复十字街“是盛楼、复盛楼、昌盛楼、德盛楼”角楼四座,东、西、北大街个人?穴罗汝青、尤振忠、范志刚等?雪修复临街铺面多处,并完成了珠算博物馆、镖局、文化局、文化馆、祁县中学、昭馀书院等院落的开发整修工程,全年共完成修复开发了24处重点工程,总面积达5230平方米,总间数达273间,总投资达560万元。2001年,完成西门、北门牌楼的扫尾工程,及十字街角楼的扫尾工程,完成了东西大街门窗、墙面、街道门坡的整修工程,完成了东西大街通讯、电缆双入地工程,以及上水、下水的改造工程、路面石块的铺设工程、路灯工程等。总投资达850万元。2002年,新建南门牌楼一座,完成旧城北大街上水、下水的改造工程,及路面石块的铺设工程,完成城内十巷(小东街、新道街、羊市坡等)路面石块的铺设工程,以及上水、下水的疏通工程,还完成了东西大街两个公厕的改造工程。总投资达403万元。2003年,完成了南大街路面石块的铺设工程及地下通讯、电缆、网络、路灯工程,投资125万元;完成了十街十巷的道路硬化工程,投资10余万元;三街三巷(包括:小东街、新道街、南街、正廉巷、段家巷、马家巷)的立面整治,投资65万元;修复了西大街23号原“晋恒”银号旧址,投资近70万元。总投资达270余万元。 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任重道远,任务艰巨 祁县文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过五年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的保护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群众整体保护名城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几年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公众整体保护名城意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护工作。 二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方面困难较大,虽然国家给了170万元的支持,县里也尽了最大努力筹了一些,但仍然是杯水车薪,因为古城是由一城四街二十八巷四十个大院二千间民宅组成的明清建筑,年久失修,我们初步估算古城需要保护资金大约8000万元左右,才能完成房屋的维修和基础设施的改善。 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之社会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不够,这就给我们的保护工作也带来了一些难度,特别是未列入重点文物单位的传统街区和传统建筑的保护,困难就更大。居民出于改善居住条件和经营条件的需要,要对一些传统建筑进行改造,但又缺乏对这些建筑价值的认识和有关知识的了解,往往会造成自觉不自觉的破坏。 先辈留给我们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保护好祁县历史文化名城是弘扬晋商传统、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领导和专家指出当前中国现代化正处于关键时刻,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也处于关键时期。在中国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同时注意搞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下一步我县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思路已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古城建设成集现代气息、传统文化为一体的新型文化城市和文化旅游区,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做的更好。 (作者系祁县城建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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